问题 | 重疾险“瘤”病理赔是否需要提供病人的病史记录?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法》,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料和健康状况,但同时也要保护被保险人的隐私权。对于重疾险的理赔,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提供病人的病史记录,但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只限于理赔需要,并不能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料和健康状况等,但应当依法保护被保险人的隐私权。 2. 《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标的或者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间等方面,可以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资料。 3.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六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病史等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综上所述,重疾险的理赔可以要求提供病人的病史记录,但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只限于理赔需要,并不能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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