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票号码都是右上角的印刷和打印的号码。由于契税属于地方税收,发票是省地方税务局自行印制,所以每个省的不一样,号码位数也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