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警嫌疑证据不足怎么办 |
释义 | 公安证据不足的处理:应当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次数以两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案件,证据不足的,应该不予立案或者已经立案的做出撤案处理。如果是第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公安应当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诈骗罪证据不足法院还能调查吗 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审查案件后,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再次将案件送到检察院审查,对于依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也可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依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达到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二、补充侦查如何定义 补充侦查是: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原侦查工作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对案件中的一些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 2、补充侦查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同案犯罪嫌疑人遗漏的案件; 3、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执行。补充侦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这不仅是指返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是人民检察院决定返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三、接受补充侦查的规定 补充侦查的规定有: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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