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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释义
    夫妻离婚时,未满两岁的子女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但有特殊情况可以归父亲。孩子探视权一般为每月两到四次,具体次数可由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对减少伤害很重要,根据孩子年龄段的不同,需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1、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
    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父亲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亲更耐心、细致,无疑较父亲更能胜任抚养婴幼儿的职责。
    当然,二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一起生活作为一项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子女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二周岁以下子女可随父亲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由此可见,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普遍原则,以有特殊事项存在而随父亲生活为例外。
    二、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一个月多少次
    孩子探视权一般一个月有四次,也可以四次以上,具体次数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段婚姻关系的解除,孩子是其中最无辜的。而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说是尽可能的减少因此给孩子造成的伤害。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讨论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时候,必须要做出不同的处理。在父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双方协商的处理。若是不能达成一致,也可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依法做出判决。
    结语
    离婚后,对于未满两岁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妥善解决。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妥善照顾子女等情况下,子女可随父亲生活。对于探视权,法律并未统一规定具体次数,一般一个月有两次到四次的安排,具体次数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处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减少对孩子伤害的重要举措。无论是协商一致还是法院判决,都应当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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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