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毕业是否需要取消全家低保? |
释义 | 低保资格取消需满足特定条件,符合条件者仍可继续参加低保。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可全额享受待遇;对有一定收入的居民,可享受差额待遇。不符合条件者将收到书面通知并解释理由。 法律分析 不是必须取消,如果符合相应条件还是可以继续参加低保的。 低保户只要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就有可能取消低保资格: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大学生毕业后是否应继续享有全家低保? 大学生毕业后是否应继续享有全家低保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大学生毕业代表着他们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有能力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从而摆脱贫困。取消全家低保可以鼓励他们独立生活并自力更生。另一方面,大学生毕业后可能面临就业难题,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或者特定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继续享有全家低保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就业市场、个人能力和家庭状况等,来决定是否应该继续为大学生毕业后提供全家低保。最终的决策应该基于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原则,以确保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和贫困群体的全面帮助。 结语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就业市场、个人能力和家庭状况等,决定是否继续为大学生毕业后提供全家低保。取消全家低保可以鼓励独立生活并自力更生,但继续享有全家低保可以提供经济保障,帮助渡过难关。决策应基于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原则,确保资源有效分配和贫困群体全面帮助。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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