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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起诉公安局不作为
释义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法院如何处理起诉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行政不作为是否可以起诉
    行政不作为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但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或者根本拒绝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是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则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不受该规定期限的限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派出所如何起诉
    我们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范围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两者的救济范围本质上并无差异,关于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表现形式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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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