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中军人不给妻子生活费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配偶一方不给对方生活费是否违法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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