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行业在工地有没有高温补贴发放给工人? |
释义 | 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全国各地区对各单位下达要求:要求排查本单位患病和容易中暑的职工,重点关注,加强保护,防范中暑事故。尤其是在高温环境作业的建筑工地人员,因其健康防护知识不够丰富,除发放补贴外,要对其进行相关宣传讲解高温的危害,督促加强自我防护。在工地有没有高温补贴? 建筑工人是一定会有高温补贴的,下面是具体规定: 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要求 制定防暑降温责任制,将防暑降温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 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高温天气定义 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三、建筑工地的劳动者高温津贴 (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三)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施工企业按劳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记录。 高温期间建筑工地的作业劳动者数量 由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每日共同统计确定,并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温天气天数及施工合同约定 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计算高温津贴费用。建设单位应将高温津贴费用随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时,高温津贴按实结算一并计入工程总造价。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无论采用定额计价、清单计价或其他计价方式,均应按本通知要求计取和发放。 四、高温期间施工企业防暑降温工作 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足额计算高温津贴并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计算、支付和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