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补办的结婚证和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只是证件号码不一致。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规定,结婚证、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