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昆明生育津贴新规定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或家属自生育之日起90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大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宝宝准生证、出生证、住院发票、就医证明、出院证明、住院及生产费用清单等。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3、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4、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5、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6、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