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协议和协议书有何区别? |
释义 | 补充协议和协议书区别 签订补充协议要注意,协议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补充的内容是否完备;以及补充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是否是合同变更 补充协议不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主要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进行协议补充,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否是合同变更 不是。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内容上,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变更协议,主要是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其实从名称上,法律上和实践中意义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用变更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补充。 补充协议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1、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 2、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主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关系是什么 主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关系是: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则补充协议有效,如果主合同尚未生效,则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胥家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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