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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父亲的遗产继承权.如果他立遗嘱是小三的情况下.小三有权分割财产吗?
释义
    法律分析: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如果明确指明仅由丈夫个人继承的,属于个人财产;否则,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想问.父亲去去世、遗产我能继承不?
    继承人要符合下列法定条件才能继承遗产:1、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继承的程序严格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父亲和继母的财产分割是如何分割的?如果我父亲意外提前去世,继母会继承财产吗?
    财产分割前,部分继承人死亡分割财产的方式: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小三能继承遗产吗小三能继承遗产吗
    小三能继承遗产,但只能遗嘱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立遗嘱人也可以订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国家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如果立遗嘱人订立遗嘱指定小三继承遗产,那么小三就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产分配问题1.父亲与母亲有住房一套,继女(现已成年)2.父亲再婚后经济情况?
    《民法典》规定遗产分配纠纷首先应当由所有的继承人进行协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父亲和继母的财产分割是如何分割的,如果我父亲意外死亡,继母是否会继承财产
    法律分析:继母死后的财产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有权分割的。只要继子女和继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就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不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权分割继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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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