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车位的收据丢了可以去收款单位要求开具收款证明。收据是已经付款的凭据。买方付款、卖方收款,卖方收款后向买方出具收据。当买方的收款收据丢失后,不能要求卖方补开收据,因为卖方只收了一次款,只能开具一次收据,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开具收款证明,证明曾于何时收到买方的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