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的形式有: 1、房地产抵押是指以房地产为抵押设置的抵押; 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设置的抵押; 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作为抵押物对象的抵押。根据现行中国法律,权利只能用于质押; 4、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不是法定抵押方式; 5、共同抵押,又称总抵押,不是法定抵押方式; 6、最高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协议,在最高限度内连续发生的抵押物作为抵押物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