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儿有资格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也就是说,在父母去世后或子女去世后,父母和子女都是相互之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而且子女之间继承遗产的份额理应均等。即使女儿已经结婚,她同样是父母的遗产继承人,也是有此资格去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