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撰写有效的借条?借款利率每月1000元的情况是否合法? |
释义 | 写借条最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写借条主要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上有一个字涂改还有没有效 如果双方协议好更改过的借条是有效的,那么该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都没有认可变更后的欠条,并且又没有在更改的地方盖手印或者签字,那么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①标题要表明条剧的性质,标题与正文不留空行②表明借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赌债、分手费等)抗辩。③出借方式。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④出借人。姓名全名,且应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姓名可重名,但身份证号唯一。⑤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应同时写明,避免串改。⑥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_36%(月利率2%_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的方式表述。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⑦借款期限明确,借期也应大写。⑧管辖法院。建议约定为出借人户籍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2、借款人的姓名应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同时捺印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 民间借贷借条如何写合法 民间借贷中的借条要合法,则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具体身份信息。2、借款的数额,要写明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还款的和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借款的利息,需要写明当事人约定的具体的利率。5、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签订借条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写借条拒绝归还,借条有效吗? 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借条起诉;一般欠条都有法律效力,但具有违法事由的欠条以及“爱情欠条”无效;二者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高利贷写的借条是否合法 1、不合法;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高利贷借条自然就违法了,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2、年利率超过36%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对于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高利贷,债务人已经支付了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那么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对于已经支付的超过的部分的利息进行一个返还。对于签订的高利贷的借款,超出年利率36%的高利贷借款,超出的部分利率是无效的,而对于年利率在36%以下的利率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的(年利率在36%以下的利息不算高利贷)。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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