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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购买房屋,离婚后如何处理?
释义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过拍卖或自行变卖房产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房产过户应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共同申请办理离婚手续,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提供离婚证书和房产分割协议书。获得房产的一方可凭法律文书直接办理过户。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双方都不要房子如何办
    1、夫妻用共同财产买的房,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双方也可以不经过法院,直接自己变卖房产,然后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3、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
    4、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5、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结语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人民法院拍卖房屋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是双方自行变卖房产后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以及给予补偿。至于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若房产是赠与的,则需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进行过户手续;若房产实际属于夫妻共有,双方应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并提交相关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离婚时,可通过协议或向法院提出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提供离婚证书和房产分割协议书。获得房产的一方可凭法律文书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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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