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无效的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释义
    无效的婚姻的定义是指缔结婚姻的双方因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根据法定程序宣布婚姻关系后的无效法律结果。无效婚姻是由于缺乏婚姻条件,没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无效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确认,不能由当事人认定为无效。
    一、法院何时不会判决婚姻无效
    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不一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依然存在这些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婚姻被认为有效。民法典规定的无效的情形有的可能消失,有的不可能消失。比如:重婚的,如果前婚已经解除,自然不在存在重婚的问题,不能宣告婚姻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如果通过亲子关系的否定,证实不存在血缘关系,也不能宣告婚姻无效,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可能消失或者改变;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但是申请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法院也不会判决婚姻无效。
    二、法律规定如何消除重婚事实
    法律规定没有办法消除重婚事实,事实重婚的话人民法院会直接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无效婚姻的主体和方式如下:
    (一)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二)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三)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三、无效婚姻的申请书怎么写?
    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无效婚姻包括: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的申请书的书写方式和民事起诉状类似,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一方为申请人,被申请的一方为被申请人。需要写明双方的个人信息,例如: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等。诉讼请求部分写明请求法院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写明两人的结婚经过,认为双方婚姻无效的理由等内容,具体的格式可参照民事起诉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3: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