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暂住证处理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律师分析: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的是居住户户口本、用工单位(学校)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村)委会证明、房产证,或其它能够证明在本地居住的证明;3、一寸免冠照片2张;4、《计划生育流动证》(男性公民可以不用办理,对象限定为成年育龄妇女) 【法律依据】: 《洛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的,须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件。暂住1个月以上的,还须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暂住人口为16-49岁的,应有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公安机关不予办理《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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