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填东莞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东莞填写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名称、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等,劳动者姓名、经常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等);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的应该变更);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8小时工作制、周末单休还是双休); 4、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5、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 6、劳动报酬(支付形式、支付对象、支付时间、加班工资、试用期工资等); 7、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8、违约金(除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9、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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