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为民的相关规章? |
释义 | 司法行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对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过程中,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在不断改善审判工作条件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方面下功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1.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做好“四个服务”(司法行政工作要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基层法院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本院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下同),是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四个服务”是人民法院实现司法为民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公正与效率”、司法为民以及“四个服务”的思想内涵和内在联系,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司法为民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四个服务”,并赋予新的内容,注入新的活力。“为审判工作服务”,就是要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作用和宗旨,为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提供优质的物质条件和管理服务;“为基层法院服务”,就是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管理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为领导决策服务”,就是要把司法行政工作与人民法院的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为深化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和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为本院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就是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提供良好的机关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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