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需冷静期30天,期间须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可在30天内撤回离婚申请,30天后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离婚证领取后,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冷静期为30天,应在此期限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如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离婚证领取后,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