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专利权人的权利,具体包括: 1、独占权,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和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按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 2、许可实施权,可实施权,即许可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3、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人将其专利转让给他人的所有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改变了专利权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原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