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有家庭的婚外情法律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双方都有家庭的婚外情法律怎么处理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外情违法吗 婚外情的行为如果构成重婚罪,是违法的,是要判处刑罚的。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且构成重婚罪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需要判刑的。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是矛盾激化的,则应回同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调解离婚无效,应判决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一般应准予离婚。” 三、婚外情的责任怎么追究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一贯较为重视,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最高任命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3)项就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和第三者,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 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夫妻关系不仅使双方长期痛苦,还可能是矛盾激化的,则应回同有关方面,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调解离婚无效,应判决离婚。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经调解和好无效时,一般应准予离婚。” 四、离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通过对婚姻法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民法典》增加了一个新的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判断标准,扩大了离婚财产分割时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也就是说,在婚姻中,因欺骗和家庭暴力的过错而离婚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要承担财产少于财产数额的法律后果。 五、婚外情离婚向哪个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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