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漏水的话,要分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1.房屋在保质期五年内的,维修责任是属于开发商的,可以去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开发商不愿维修,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准备司法途径解决。 2.房屋过了保质期漏水的,可以申请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修补漏水地方,但前提是申请获批。 一、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房屋漏水鉴定费谁承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漏水鉴定费。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二、楼上漏水楼下受损到底由谁担责 一、查清情况再做判断 房屋漏水与房屋结构、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有关,术业有专攻,所以我们应找专业人员对漏水进行检查,判断漏水原因,确定漏水责任人。确定责任人后,我们就可以要求物业、开发商或者邻居赔偿了。 二、交涉执行方法 查清情况后,如果楼上漏水的原因实为楼上邻居的原因造成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向楼上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 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开发商就应担负起相关责任。 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源可以用旗下物业公司的房源吗 不可以。国家住建部门根据“术业有专攻”的原则,对于开发商能够用心做好项目建设,不再在小区管理分心。从而更安心的做好建设工作。开发商是项目的建设者,应该对房屋有质量保证,而当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同一家时,物业公司就会掩盖开发商建设质量的实质问题。一旦过了保质期,开发商便啥也不管了。最后的质量问题会引发社会问题。开发商和物业是同一个公司的话,物业不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维修资金,那就成了开发商的补漏资金,更成了开发商物业的活动资金。物业公司是一个专业服务公司。不可能同时拥有建设开发和物业服务资质。否则,住建部门属于违规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