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拖欠租金被起诉的,承租人可以及时支付租金,与出租人协商撤回起诉;或者承租人可以积极应诉,提交答辩状、按时参加庭审,并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来履行。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