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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要盖章吗
释义
    一、解除劳动合同要盖章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要盖什么章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要求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是劳动合同,那么要盖甲方公司章,或者公司合同章,不能是其他公司章或者部门章。
    2、劳务派遣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盖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章。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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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0: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