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一般盖什么章有效 |
释义 |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效力;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认定为有效。但上述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一、人事专用章可以用于哪些地方 人事专用章可以用于公司内部的人事文书内容。 人事专用章属于公司部门章,一般在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作用不大。正式的文书,都以公章为有效依据。 人事工作也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含: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和员工关系六大模块的一种管理工作。人事工作人员则是指从事人事工作的人,是公司的一个重要职位。负责公司人事工作的部门则称为人事部或人力资源部。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二、如果自己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 1.向公司提出申请,再签订一份和原来一样的劳动合同,把遗失情况口头告诉人事部就可以了。 2.如果是正规单位,肯定帮劳动者补办。也不会影响劳动者的试用期后如期单位帮劳动者缴纳社保金和公积金。但如果是私营公司,就不好办了。找人事部没用,得赶紧找老板说明情况.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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