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盖哪个章 |
释义 | 劳动合同应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章。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一致协商拟定的协议,在签订协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证明,合同才能即刻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盖章需要用公司人事部门的专用章才算是有效章。 一、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明确区分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般来说,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则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只让劳动者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书上签名,不让劳动者知晓劳动合同的内容,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因此,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即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要负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效力即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包括: 1、一般效力,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 2、法律强制力,劳动合同一经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字吗?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一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所确定的书面文字,表示公司和员工都有想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就解除的条件达成了合意。这种解除方式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这种方式也符合契约精神,就所有的合法解除选择中,协商解除是最安全的一种。 你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本质是一份合同。“协议”和“合同”从法律上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什么时候生效,《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中没有涉及。但是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全可以使用该法的条款来执行。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里的“签字或者盖章”通常是针对不同的对象而言的。我们国家的体制决定,自然人(即个人)看签字,法人(即单位)看盖章。如果自然人要盖章,其实不保险。在我国,私章到处可刻,合同上个人盖章不签字,存在很大的风险。 但是公司公章则截然不同。公章是代表公司的印记。当公司成立时,工部门就留存了公司公章的印鉴,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比对章的真实性。相反,公司采取委托人签字的方式,倒存在一定的风险。通常与公司签署合同,不盖章,是不行的。 当然,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的公司都没有公章,而是以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签字为法人的代表来签订合同。只要这个代表公司的人签了字,就表示公司签署了合同。这是不同文化的体现。 可以说,合同上有公章,没有老总签字,合同当然成立;合同上没公章,光有老总签字,还需要看老总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是否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所以,你的公司认为,合同上有公章,没有老总签字,合同不成立的观点值得商榷。 不过,合同的成立不一定就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你需要注意存在例外情形。比如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了期限,必须自某一日期起才生效。又比如,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生效约定了条件,需要公司老总签字才能生效。如果是这种情况,老总不签字,解除合同不生效,你就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以凡事都有个万一,你还需要仔细看看解除合同的条款来判断。 三、施工合同上用盖备案章么 可以不盖,劳动合同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刻制合同章时,应当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没有办理批准刻制印章手续或备案手续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会被行政处罚,制作的印章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合同章不备案是违法的。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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