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超过六个月不开庭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
释义 | 二审超过六个月不开庭可向监察室投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案件应在两个月内审结,死刑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可延长两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最高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 二审超过六个月不开庭的,可以向该法院的监察室投诉。根据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拓展延伸 二审案件超期不开庭,是否违反审判程序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二审案件超过六个月不开庭可能涉及违反审判程序要求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二审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如果超过六个月不开庭,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时间过长,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是否违反审判程序要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案件的复杂性、当事人的行为等因素。建议当事人及时向法院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二审案件应在二个月内审结,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延长二个月。超过六个月不开庭的案件可向法院监察室投诉。然而,是否违反审判程序要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法院,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途径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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