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一下。 一、分公司变更登记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人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1、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以及分公司名称、公司以及分公司(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营业场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 2、分公司的基本信息,负责人、执照副本数量以及分公司经营范围。 3、变更的项目以及原先等级内容和拟变更内容。 4、注销原因 5、申请人声明、法定代理人签名以及公司盖章5.最后需要附带负责人的信息以及证件图片等资料。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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