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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分立具体有哪些程序
释义
    公司分立的程序有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进行财产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应当及时进行登记。
    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是什么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举行和不定期举行,不定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属于临时股东大会,对于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符合程序规定,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的决议有效。定期股东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包括哪些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包括以下:
    1、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需要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也可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2、除法律规定外,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3、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股东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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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