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让保险公司垫付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是一种保险公司垫付事故抢救费用。但是并不是任何的交强险都是会给与垫付抢救费用,这也是要求事故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是包括这么四个方面:第一、交通事故必须要属于强制险保险责任 第二、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 第三、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支付的通知书 第四、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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