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隐性债务主要有“老人”的隐性债务和“中人”的隐性债务。“老人”是指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已经退休的人。“中人”是指在新制度实行前工作,但是还未到退休年龄的人。 隐性债务偿还途径: 1、增加国家预算中用于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支出 2、利用股市变现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开征存款利息税 4、发行养老保险国家债券 5、发行养老保险彩券 6、开辟新税种——个人住房房产税、遗产税及其他 一、隐形债务的形式 一是原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隐形债务。 在企业改制中,对原企业提供担保,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一般从原企业账面中难以反映出来。改制后,债权人提起诉讼,才发现而形成的隐形债务。 二是挂靠单位的隐形债务。 企业改制后,在挂靠企业无力承担时,被挂靠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被挂靠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也可能因有过错而成为共同被告。 三是特殊的侵权损害之债。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因企业法人和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由于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而在改制时才发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之债。二是因原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而引起的损害赔偿之债。扩大共济基金可运营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