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回答 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 (3)导致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具备上述三个特征之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延伸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5)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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