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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追究责任方式是什么?
释义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主旨是对打击报复证人行为进行法律追究,以保护证人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情节严重时将受到刑罚。立案标准中并未设定情节要件,但情节严重会被视为加重构成要件。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对象仅限于证人,不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一罪名是结果犯,量刑时考虑因素包括对被害人权利的严重损害、恶劣手段、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
    法律分析
    一、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等。
    《刑法》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打击报复证人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中第308条的规定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没有设定情节要件,根据这个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是不需要情节严重的,不过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加重的构成的要件。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所以如果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从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构成打击报复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而如果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明显很轻,则可以不认定犯罪而只是给与行政处罚或处分。另外,从以上总结可以看出打击报复证人罪不是行为犯而是结果犯。
    打击报复证人情节严重的,为量刑上的考虑因素(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手段恶劣的;
    3、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的打击报复证人罪中的“证人”只能作字面解释。因为打击报复证人犯罪的对象仅限于证人,而不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因而不能作扩大解释。《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中规定的“证人”与诉讼法相关条文规定的证人含义完全相同,即证人是知道案情并具有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能力的自然人,从而将被害人、被告人、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排除在证人的范围之外。
    结语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对于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者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致使被害人权利受到严重损害、采用恶劣手段、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需要注意的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对象仅限于证人,而不包括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于轻微情节的行为,可以考虑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因此,在处理打击报复证人罪时,需要综合考虑案情和情节严重程度,以确保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证人的询问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存在威胁、侮辱证人或不适当引导等情形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妨碍证人作证,或者在证人作证后以侮辱、诽谤、诬陷、恐吓、殴打等方式对证人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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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