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不知情下,丈夫在外借债该怎么办? |
释义 |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原则上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双方共同偿还。然而,如果一方能够证明不清楚债务情况,并且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免除另一方的还款责任。证明对方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不予以承担。 法律分析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扶养义务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为孩子的教育、医疗等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对一方或双方父母所支付的养老费、医疗费等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应付一般情形的人际往来所负的债务,但如果数额较大,且不是普通社会交往所有必要发生的,不能认为是共同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原则上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是为了夫妻共同利益,就不是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一方能够证明不清楚债务情况,并且此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可以免除另外一方的还款责任。证明对方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不予以承担。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然而,如果丈夫在外借债而妻子不知情,且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可以免除承担偿还责任。在此情况下,妻子有权证明她对该债务的情况不清楚,并且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利益所致,从而免除她的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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