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承诺的法律概念如下: 1、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由当事人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是当事人在收到要约后,同意对方发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要约具备的条件 要约具备的条件是:在要约中,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是要约的主要内容,因为当事人双方就合同订约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当事人发出要约,要约人要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明确的表达出来。 二、要约意味着什么 要约意味着与他人签订合同。要约的构成如下: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的约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件才能成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拍卖公告是否属于要约? 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