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与承诺:要约的法律效果及承诺的含义 |
释义 |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在于定义和主体。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由要约人作出,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要约应具体确定内容,并表明要约人受其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表示。 法律分析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有: 1、两者的定义不同,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两者的主体不同,作出要约的主体是要约人,作出承诺的主体是受要约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拓展延伸 要约和承诺的法律区别及适用场景 要约和承诺在法律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并适用于不同的场景。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愿,包含了具体的条款和条件。它是一种邀请对方接受合同的邀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承诺是指接受要约并表示同意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对要约的肯定回应。承诺一旦形成,双方即进入合同关系。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在于要约是主动方,而承诺是被动方。在实际应用中,要约通常出现在合同起草阶段,而承诺则是合同的签署和履行阶段。因此,了解要约和承诺的法律区别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各方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结语 要约和承诺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要约是提出签订合同意愿的邀约,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是接受要约并同意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形成合同关系。要约是主动方,承诺是被动方。了解要约和承诺的法律区别对于合同有效性和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要约、承诺方式或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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