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知识产权包括: 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由于发现权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版权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a.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b.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c. 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d.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e.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f. 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g.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h. 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