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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房屋登记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主要是针对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进行登记,登记簿上也会载明这些事项,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以上是关于不动产房屋登记是什么意思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流程?
    (一)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二)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三)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以上是关于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流程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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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