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建议直接报警处理。侵吞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 贪污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 贪污 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