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对红斑狼疮的不理赔是否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无权不理赔红斑狼疮患者。该行为可能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损害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3. 《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属于罕见病种。保险公司不应当因为该病罕见,而对患者进行不理赔的行为。这种行为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保险公司的诚实守信义务。因此,保险公司的不理赔可能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综上,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履行保险责任,不得因为疾病种类而违反保险法律规定,损害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