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增减员操作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增减员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陆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二、输入用户名、密码 三、进行社保业务操作: 1、社保增员操作流程 (1)进入“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进入增员申报协议 (2)进入增员模块 (2)录入参保人员信息 (3)最后一步点击“提交”就OK了 2、进入“查询已提交数据”查询单位增员是否成功 如果显示为“转换完毕”,用人单位可将此页面打印下来,到社保经办机构制作养老手册和医疗IC卡 3、社保减员操作 (1)进入“单位人员减员申报” (2)进入减员界面:录入要减员的姓名和身份 (3)选择减退原因:--------减退 -----------在职转退休 00-----------死亡 4、进入“查询已提交数据”查询减员是否成功 如果系统显示为“未处理”--------表示:前台操作人员还未进行转换 如果系统显示为“转换完毕”-------表示:前台操作人员已进转换,减员成功 如果系统显示为“不予受理”-------表示:该人员信息可能有问题,要求上门处理 备注:如果是显示为“转换完毕”,用人单位可以将此界面打印下来,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对帐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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