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海劳动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威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在时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2份以上,职工为申请人的,要逐一在申请书上签名、盖章; 3、10人以上就同一争议理由提起申诉的,当事人应推举1至2人为代表人参加庭审活动; 4、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并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5、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仲裁机构应在5日内按规定予以立案,向申请人发立案通知,向被申请人发应诉通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由仲裁机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6、被申请人接到应诉通知后,答辩期为10天,答辩期满即可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经被申请人同意,可缩短答辩期,提前开庭审理案件; 7、答辩期内被申请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答辩书一式3份。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案件审理; 8、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当事人应在不予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10、被申请人不应诉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案件处理。仲裁机构可以以申请人的申诉为依据,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11、当事人对争议同意进行调解的,可由仲裁员主持在开庭前或庭上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12、对裁决的案件,自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起15日内,其中一方不服裁决的,可按规定向人法院起诉或申请撤消,否则,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3、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其中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提起申请提交的手续如下: 1、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 3、相关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 4、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综上所述,要依照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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