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医保生育报销政策 |
释义 | 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