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最新解释 |
释义 | 口头担保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保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合同有效,除非违反法律规定、欺诈、胁迫、损害国家或第三方利益、掩盖非法目的或损害公共利益。口头担保合同原则上无效,但若保证人已履行,合同成立。书面形式约定的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反悔。 法律分析 一、口头担保是否有法律效力 1、口头担保不具有法律效力。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才能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口头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三、口头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口头担保合同,原则上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保证人已经开始履行的,合同成立生效。 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口头担保合同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保证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才能生效。然而,如果保证人已经开始履行口头担保合同的义务,合同可以成立并产生效力。在订立口头合同时,只要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且没有恶意串通或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该口头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虽然口头担保合同原则上没有法律效力,但在特定情况下,保证人已履行义务的口头担保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航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中可以供船舶通航的通道,以及内海、领海中经建设、养护可以供船舶通航的通道。航道包括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和航标等航道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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