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受教育权对于个人成长的作用有:为人一生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可以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受教育,不仅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