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签订的离婚协议签怎样才有效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如何提前签订 写好离婚协议书(须把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约定清楚)签上你们双方的名字,拿着双方结婚证,户口薄,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即可。法律上的离婚补偿和您所说的补偿可能有点不同。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因此,您所说的补偿不叫离婚补偿,而是类似于财产赠与的行为。 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 2、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 3、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 4、违约责任。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 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 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 三、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提示您: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夫妻双方离婚就只有协议离婚和法定离婚两种情形,一般是先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就只能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可以顺带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权等进行分割、分摊,但是必须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