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离婚需要如下相关手续:夫妻双方自愿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